字号: [    ] 打印
山东临沂蒙阴县编办“三个层面”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
时间:2015.10.29 来源:市编办

  为有效解决县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难现状,逐步化解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多头、交叉、重复执法问题,山东临沂蒙阴县编办深入探讨县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,从“三个层面”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。

  县级推行行业综合执法

  在现有单独设置17个执法机构的情况下,积极探讨行业综合执法,在城乡环卫一体化、农业等领域先行先试,取得明显成效。

  一是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立“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中心”,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综合协调、日常监管等工作,按区域划分,将城管执法大队下设6个市容中队、2个规划中队、1个机动中队,分别负责不同区域领域的日常监管工作、跨区域执法以及与乡镇街道和县直执法部门联合执法,有力推动了“全省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生态文明试点县”的创建工作。  

  二是组建农业综合执法平台,实施农业领域综合执法。在调整理顺了畜牧兽医、生猪屠宰和种子管理体制的前提下,2013年以来,又设立了“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”,将分散在各科室和畜牧、农机、果业等事业单位的涉农执法职责收回,变分散、多头执法为综合执法,为提高农业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提供了保障。

  乡镇(街道)实施联合执法

  一是统筹各方力量,构建联合执法机制。整合乡镇和县直部门派驻的公安、国土、工商、食药监、税务、城管、环保等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,组成“联合执法管理办公室”,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,明确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县直派驻执法机构的职责,有效解决执法机制不畅和执法力量薄弱问题。

  二是结合政府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,加快推进“四张清单、一个平台”建设,成立“乡镇政务服务中心”,与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网,落实乡镇和县直行政执法部门管理服务事项集中进驻中心,实行一个窗口办理、一条龙服务,以服务促管理,以管理促执法。

  优先发展重点镇尝试综合执法

  按照“权责一致,依法下放,能放即放”的原则,通过委托放权和内部调整放权等方式,分2批下放省经济发展重点镇垛庄镇审批、征收、处罚、备案等权力事项80余项,进一步强化了乡镇事权与执法管理权的统一。成立了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大队长,国土、工商、食品药品、公安、司法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“综合执法大队”,由镇党委、政府统一指挥协调,建立了综合协调机制,有效地实施了综合执法活动。

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   邮政编码:300061    津ICP备15007181号-1
中共天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Copyright@2015All Rights Reserved
技术支持:  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